教师3
职位招考人数: 1
招考单位: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
匹配度: 匹配详情>
职位信息
| 主管部门: |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工作单位: |
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 |
| 单位性质: |
差额拨款 |
| 省份: |
湖南 |
| 职位代码: |
A19 |
| 职位名称: |
教师3 |
| 招录人数: |
1 |
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本科: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研究生:学前教育学、美术学、美术硕士、音乐学、音乐硕士 |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年龄要求: |
45周岁及以下 |
| 其他条件: |
1.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2.具有8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3.近5年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励。 |
其他数据
| 职位类别及等级: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 考试测评方式: |
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笔试科目:综合管理类(A类) |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
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
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