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南医疗卫生考试模拟卷+常考 题
云南医疗卫生考试模拟卷+常考 题
2026-05-09 14:36来源:红河县人民医院
共46个职位,招72人。
05月09日
05月09日-05月16日
待发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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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职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招录人数 | 职位匹配 | 职位详情 | 对比 |
|---|---|---|---|---|---|---|
| 红河县人民医院 | 麻醉科医生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人民医院 | 超声医学科医生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人民医院 | 眼科医生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人民医院 | 产科医生 | 云南 -红河州 | 2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人民医院 | 内分泌科医生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人民医院 | 心内科医生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人民医院 | 精神科护士 | 云南 -红河州 | 5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人民医院 | 中药师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人民医院 | 检验科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人民医院 | 保安、保洁 | 云南 -红河州 | 4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中医医院 | 护理 | 云南 -红河州 | 2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中医医院 | 超声/影像 | 云南 -红河州 | 2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中医医院 | 药剂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中医医院 | 针灸推拿医生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中医医院 | 收费员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妇幼保健院 | 临床医生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妇幼保健院 | 口腔医生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妇幼保健院 | 护理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紧密型医共体甲寅镇分院 | 护理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紧密型医共体乐育镇分院 | 检验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紧密型医共体乐育镇分院 | 针灸推拿医生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紧密型医共体乐育镇分院 | 药剂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紧密型医共体乐育镇分院 | 护理 | 云南 -红河州 | 2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紧密型医共体洛恩乡分院 | 临床医生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
| 红河县紧密型医共体浪堤镇分院 | 药剂 | 云南 -红河州 | 1 | 职位详情 |
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充实总院及成员单位人才队伍,保障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工作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74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74人,具体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2026年第一次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沟通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职称、年龄等条件(详见附件1);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报考人员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必须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每人只限报考1个岗位。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4.不符合考聘岗位要求有关条件的;
5.吸毒人员(含吸毒史)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8.在红河县医共体各分院在职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08:00至2026年5月16日24: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邮箱投递报名。报名人员相关资料请在报名时限内发至邮箱:2837868249@qq.com,联系电话 0873-4621766。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资料不齐全或不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1)有效身份证件。
(2)毕业证、学位证,有多个学历证书的,所有毕业证都要提供(成人学历需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如资格证、执业证。
(4)邮箱投递报名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报名表为手写签字按手印后的扫描件(附件2)。所有资料按以上所列顺序规范整理并统一上传一个PDF文件,规范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附件1)—应聘XX单位XX岗位”(如:张三—X—应聘XX分院XX岗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考生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此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考生所填信息、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所留号码错误,导致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负责。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或面试
考试或面试内容、方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邮箱信息。
成绩计算: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岗位招聘人数1:2为比例、按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占50%,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六、试工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试工人选,试用期1-3个月。试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
试工考核合格后,由聘用医院提出聘用申请,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由红河县紧密型医共体总院另行通知。若拟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体检、放弃体检、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八、相关福利待遇
试用期及相关福利待遇请向各乡镇分院负责人咨询。
九、本公告由红河县紧密型医共体总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地址:红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人力资源科(红河县莲花大道老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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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充实总院及成员单位人才队伍,保障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工作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74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74人,具体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2026年第一次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沟通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职称、年龄等条件(详见附件1);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报考人员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必须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每人只限报考1个岗位。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4.不符合考聘岗位要求有关条件的;
5.吸毒人员(含吸毒史)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8.在红河县医共体各分院在职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08:00至2026年5月16日24: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邮箱投递报名。报名人员相关资料请在报名时限内发至邮箱:2837868249@qq.com,联系电话 0873-4621766。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资料不齐全或不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1)有效身份证件。
(2)毕业证、学位证,有多个学历证书的,所有毕业证都要提供(成人学历需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如资格证、执业证。
(4)邮箱投递报名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报名表为手写签字按手印后的扫描件(附件2)。所有资料按以上所列顺序规范整理并统一上传一个PDF文件,规范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附件1)—应聘XX单位XX岗位”(如:张三—X—应聘XX分院XX岗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考生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此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考生所填信息、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所留号码错误,导致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负责。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或面试
考试或面试内容、方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邮箱信息。
成绩计算: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岗位招聘人数1:2为比例、按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占50%,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六、试工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试工人选,试用期1-3个月。试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
试工考核合格后,由聘用医院提出聘用申请,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由红河县紧密型医共体总院另行通知。若拟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体检、放弃体检、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八、相关福利待遇
试用期及相关福利待遇请向各乡镇分院负责人咨询。
九、本公告由红河县紧密型医共体总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地址:红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人力资源科(红河县莲花大道老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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