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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湖北咸宁市“引才专列”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活动武汉大学站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88人公告

2026-05-13 16:15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160个职位,招188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1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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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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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好支点建设生力军、加快推动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建设,决定组织81家事业单位通过“引才专列”活动招引188名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1.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引进对象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2026年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前200名境外重点高校2024、2025年毕业及2026年应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政聘企用”人才岗位引进对象为:具备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且与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的专业对口。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5.严重违反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咸宁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和条件

引进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咸宁市2026年“引才专列”活动武汉大学站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和附件2《咸宁市2026年“引才专列”活动武汉大学站事业单位“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或《“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中的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一人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作报名无效处理。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6年5月22日(周五)上午9:00--12:00。

地点:武汉大学卓尔体育馆。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咸宁市2026年“引才专列”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或《咸宁市2026年“引才专列”事业单位引进“政聘企用”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政聘企用’人才报名表”)、《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5)。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学生证(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执业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证件。

3.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须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二)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的考生须把报名材料扫描件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名称格式:姓名+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发送至报考单位联系人邮箱,各单位报名邮箱见《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或《“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

线上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2026年5月21日(周四)下午18:00截止。

(三)相关时间节点要求

1.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2026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对是否存在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的情形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试考核。

为实现竞争择优,对参加考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

本次引才专列考试考核主要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5:1以下(含5:1)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实行百分制。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与招聘人数超过5:1(不含5:1)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测试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将组织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考试时间拟定于5月份,考试地点拟设在武汉市,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过程中,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2024届、2025届毕业生,办理事业单位进编和聘用手续,2026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6月份正式毕业后办理事业单位进编和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管理及待遇

(一)人才管理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和引进协议,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政聘企用”人才入职后选派到企业服务锻炼两年。期满后考核合格,可选择回到本人受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也可选择进入企业全职工作,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退出事业单位编制。

(二)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执行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三)生活补贴

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按照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本科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3年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按年度2次发放,一般于每年度6月、12月发放。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

(四)服务保障

引进人才住房、配偶就业、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优先照顾。在咸宁暂时没有自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公寓或公租房。

(五)其他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八、其他

对违反引才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和《“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  咸宁市2026年“引才专列”活动武汉大学站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  咸宁市2026年“引才专列”活动武汉大学站事业单位“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

3  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4  “政聘企用”人才报名表

5  诚信报考承诺书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3日

为当好支点建设生力军、加快推动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建设,决定组织81家事业单位通过“引才专列”活动招引188名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1.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引进对象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2026年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前200名境外重点高校2024、2025年毕业及2026年应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政聘企用”人才岗位引进对象为:具备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且与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的专业对口。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5.严重违反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咸宁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和条件

引进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咸宁市2026年“引才专列”活动武汉大学站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和附件2《咸宁市2026年“引才专列”活动武汉大学站事业单位“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或《“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中的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一人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作报名无效处理。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6年5月22日(周五)上午9:00--12:00。

地点:武汉大学卓尔体育馆。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咸宁市2026年“引才专列”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或《咸宁市2026年“引才专列”事业单位引进“政聘企用”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政聘企用’人才报名表”)、《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5)。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学生证(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执业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证件。

3.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须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二)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的考生须把报名材料扫描件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名称格式:姓名+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发送至报考单位联系人邮箱,各单位报名邮箱见《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或《“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

线上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2026年5月21日(周四)下午18:00截止。

(三)相关时间节点要求

1.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2026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对是否存在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的情形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试考核。

为实现竞争择优,对参加考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

本次引才专列考试考核主要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5:1以下(含5:1)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实行百分制。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与招聘人数超过5:1(不含5:1)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测试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将组织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考试时间拟定于5月份,考试地点拟设在武汉市,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过程中,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2024届、2025届毕业生,办理事业单位进编和聘用手续,2026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6月份正式毕业后办理事业单位进编和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管理及待遇

(一)人才管理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和引进协议,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政聘企用”人才入职后选派到企业服务锻炼两年。期满后考核合格,可选择回到本人受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也可选择进入企业全职工作,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退出事业单位编制。

(二)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执行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三)生活补贴

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按照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本科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3年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按年度2次发放,一般于每年度6月、12月发放。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

(四)服务保障

引进人才住房、配偶就业、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优先照顾。在咸宁暂时没有自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公寓或公租房。

(五)其他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八、其他

对违反引才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和《“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  咸宁市2026年“引才专列”活动武汉大学站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  咸宁市2026年“引才专列”活动武汉大学站事业单位“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

3  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4  “政聘企用”人才报名表

5  诚信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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