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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山东东营市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2026-07-08 20:25来源:东营区人民政府

共33个职位,招35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0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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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急诊科医师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耳鼻咽喉医师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胜利第一医院 精神科医师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胜利第一医院 外科医师1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医院 中医师1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康复医师1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口腔科医师1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眼科医师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妇科医师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超声医师1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泌尿外科医师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普外科医师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针灸推拿医师1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超声医师2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全科医师1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放射医师1 山东 -东营市 2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麻醉医师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中心医院 康复医师2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胜利第一医院 内镜医师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胜利第一医院 肾内科医师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胜利第一医院 神经内科医师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胜利第一医院 外科医师2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胜利第一医院 全科医师2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胜利第一医院 康复医师3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东营区胜利第一医院 临床护理1 山东 -东营市 1 职位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7月以后出生);报考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报考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6年7月。对工作经历有专业方面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需体现专业工作内容。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6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09:00—2026年7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7月13日11:00—2026年7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yq.gov.cn)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7月1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以及回避情形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2026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7月13日11:00—2026年7月18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7月13日11:00—2026年7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6年7月29日9:00—2026年8月1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及《2026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或考核评价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形式为考核评价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无需缴费。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6年7月17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wsjsrs@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8229030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6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信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含考试形式为考核评价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含考试形式为考核评价的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6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及考核评价,其中报考高级岗位的考试采取考核评价的方式进行;其他招聘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A)、护理类(B)、检验类(C)、中医类(D)四类分别命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yq.gov.cn)公布。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6年8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区。

(二)面试及考核评价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及考核评价采取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报考高级岗位的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或考核评价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面试、考核评价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考核评价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考核评价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高级岗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五年,其他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对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东营区中心医院、东营区胜利第一医院、东营区中医院招聘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内管理。根据《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区编办发〔2018〕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计划一览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查询路径“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级单位信息公开-区卫生健康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栏”)。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及考核评价、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东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46-8728569(东营区中心医院)

0546-8260120(东营区胜利第一医院)

0546-8786857(东营区中医院)

监督电话:

0546-8229030(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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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2026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8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7月以后出生);报考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报考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6年7月。对工作经历有专业方面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需体现专业工作内容。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6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09:00—2026年7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7月13日11:00—2026年7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yq.gov.cn)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7月1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以及回避情形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2026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7月13日11:00—2026年7月18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7月13日11:00—2026年7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6年7月29日9:00—2026年8月1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及《2026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或考核评价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形式为考核评价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无需缴费。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6年7月17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wsjsrs@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8229030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6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信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含考试形式为考核评价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含考试形式为考核评价的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6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及考核评价,其中报考高级岗位的考试采取考核评价的方式进行;其他招聘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A)、护理类(B)、检验类(C)、中医类(D)四类分别命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yq.gov.cn)公布。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6年8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区。

(二)面试及考核评价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及考核评价采取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报考高级岗位的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或考核评价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面试、考核评价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考核评价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考核评价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高级岗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五年,其他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对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东营区中心医院、东营区胜利第一医院、东营区中医院招聘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内管理。根据《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区编办发〔2018〕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计划一览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查询路径“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级单位信息公开-区卫生健康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栏”)。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及考核评价、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东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46-8728569(东营区中心医院)

0546-8260120(东营区胜利第一医院)

0546-8786857(东营区中医院)

监督电话:

0546-8229030(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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